汽车经销商员工薛姓男子3年前与同事饮酒,纠缠对方而挨巴掌,竟愤而拿酒杯砸瞎对方左眼。最高法院今天依重伤害罪判刑薛男5年8月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薛男同事作证指他“酒品比较不好”,“喝完酒会发疯”。薛男与被害人曾任职台北市某汽车经销商,两人并不熟识,曾在酒后发生龃龉。被害人离职后,受邀在民国102年10月与老同事在台北市的餐厅聚餐,薛男也参加。
一行人在餐厅喝威士忌,席间被害人出言劝解,薛男缠着被害人解释,后来他们转往卡拉OK店续摊时,薛男依旧对被害人讲个不停,被害人不耐,起身表示“讲这么多次你都讲不听”,并出手拍打薛男嘴巴。
薛男认为当众受辱,愤而拿玻璃公杯砸向被害人,被害人血流满面,送医治疗仍失明。历审考量他犯后没有全部坦承犯行,且没有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重伤害罪将他判刑5年8月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