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认为烤地瓜的炭灰造成他鼻腔过敏,持刀恐吓卖烤地瓜的胡姓老板,还连续朝对方丢掷汽油弹,造成胡右小腿烧伤。高雄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周有期徒刑六年九月,褫夺公权五年,其中五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周姓男子,认为租住处旁的烤地瓜摊做生意时,炭灰飘散,导致他鼻腔过敏。曾与摆摊的胡男理论,两人发生口角。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周涉嫌持水果刀恫吓胡,声称要“煞”死对方,“让你番薯店提早收起来”。
胡当晚找周的房东一起上门理论,引起周的不满,寻思报复,次日凌晨到加油站购买汽油返家,自制七枚玻璃瓶汽油弹,中午持汽油弹及打火机去摊位,见胡坐在摊内削地瓜,点燃汽油弹就朝胡丢掷。
因第一枚没丢中,周再丢出第二枚,命中胡的身体,汽油溅到胡的右裤角起火燃烧,第三枚没丢中胡,但造成摊内物品起火。胡逃到摊外,周连丢多枚未中,邻居见状上前制止,持灭火器灭火,周才罢手,没继续投掷剩余二枚汽油弹。
合议庭认为,周因细故纵火意图杀人,手段凶残,若不是邻居制止灭火,警察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事后双方未和解而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