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砍杀室友被认抑郁川师大学凶杀案引发舆论,花季少年惨死室友刀下,实在令人唏嘘不已,因此杀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事经一出引起热议,滕某的行为十分恶劣,对自己的室友狂砍50多刀,太残忍了,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

5月,犯罪嫌疑人藤某被鉴定患有抑郁症,对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5月4日在拿到鉴定意见后,芦海强表示并不认可鉴定结果,并将申请重新鉴定。7月8日,成都市检察院告知芦海强,此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相关卷宗、证据材料已移交检察院,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查阅案卷材料后,芦海强8月1日提交对滕某的重新鉴定材料。

陈逢逢说,基于目前审查起诉阶段保密的原则,不便公开《鉴定意见书》的具体内容。但四川师范大学在案发后曾表示,每一位考入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在入学时都要进行心理测试,犯罪嫌疑人滕某也不例外,在入学时四川师范大学做了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一切正常,当时没有发现滕某心理有抑郁症等症状。受害人家属认为,《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明显与四川师范大学在犯罪嫌疑人滕某入学时所做的心理测试相互矛盾。
同时,他们认为,抑郁症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精神病。现代社会压力本身就大,有相当一部分人有抑郁症。抑郁症与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不同*质的问题,抑郁症不能作为判断滕某责任能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