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云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听证室,一起涉及房屋查封的执行案件,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院在执行一件借款案件中查封的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实际是由其多年前向被执行人购买的,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整个听证过程规范有序,充分听取了异议人的异议申请、证据主张、理由辩论和最后意见陈述,申请执行人的答辩、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
云阳县法院是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近年来,致力于强化三大公开平台、六大公开建设,推进司法公开。立足三峡库区实际,结合案件执行需要,建设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完全公开、案件执行节点手机短信推送、案件办理进度网路与电子触摸屏查询,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告知执行程序、宣传执行法律、全方位公开执行听证等,深度推进执行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构建阳光执行,让群众“零距离”接近司法、接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