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粮收购做后盾、农友申报稻作可直接给付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3 07:01:19  评论(/)

生活中心/台北报道

105年第2期作于桃园市杨梅区、新竹县新埔镇、台中市龙井区、彰化县福兴乡、嘉义县朴子市、台南市柳营区等6乡试办“稻作直接给付”与“保价收购”双轨并行制;在公粮保价收购的后盾下,提供农友多一个申报稻作直接给付的选择,可以自行销售稻谷,不交公粮,领取每公顷1万元的直接给付金。

农粮署表示,公粮收购制度可以稳定稻米市场价格,政府一定会继续办理。而为鼓励种植高品质稻米,农友可将稻米销售至市场,再领取给付金,收益比交公粮更好;但申报稻作直接给付的农友,若在稻谷销售时,市价不理想,或自行售谷有困难,仍可以改回缴交公粮,保障农友的收益。

农粮署强调,试办区农友申报稻作直接给付,选择销售对象可以更有弹*,请农友于8月31日前,踊跃前往当地公所或农会办理申报。

tags:农友   公粮   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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