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商负责同志介绍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上半年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实有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比重情况
(记者张雯婷)今天(8月3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商负责同志介绍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齐鲁网记者了解到,上半年山东市场主体发展增速超过苏、浙、粤,但仍有差距。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田治颖介绍,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内市场主体发展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2015年,实有市场主体户数总量超过江苏,居全国第二位。
今年上半年,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登记、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户数、注册资本(金)同比增幅超过广东、江苏和浙江,居全国前列。不过,田治颖也指出,从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上看,山东省与广东、江苏、浙江仍有一定差距。
从万人拥有量看,山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户数居全国第二位,仅相当于广东的78.7%。尤其是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665户,而浙江897户、江苏799户、广东766户,山东仅相当于浙江的74.1%、江苏的83.2%、广东的86.7%。
此外,山东省每万人拥有企业166户,广东290户、浙江283户、江苏280户,山东省仅相当于广东的57.3%、浙江的58.8%、江苏的59.4%,仍有明显差距。
从注册资本(金)数量看,山东省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45.5%、江苏的59.3%和浙江的85.2%。
山东省市场主体户均注册资本(金)161.7万元,江苏279.8万元、广东279.6万元、浙江249.9万元,山东仅相当于江苏的57.8%、广东的57.8%和浙江的64.7%。
从市场主体结构看,山东省实有企业163.6万户,已超过浙江,居全国第三位,但仅相当于广东的52.0%、江苏的73.4%;山东省实有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为25.0%,广东、江苏、浙江均在30%以上,分别为37.8%、35.0%和31.5%,山东省占比明显偏低。
此外,山东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占比为72.5%,广东、江苏、浙江均在70%以下,分别为61.7%、63.5%和67.2%,占比明显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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