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新北市板桥区,一名56岁吴姓厨师因一天内收到6张迳行举发单,见到一名张姓警察正在附近开单,竟愤而手持菜刀发狂对他猛砍,导致张员身中数刀重伤送医,急救后暂无大碍。吴嫌遭到移送后,今天(3日)凌晨被法官裁定30万元交保,引发基层警察愤怒,高喊:“警察要尊严!”,而如今有媒体发现,这位判吴嫌30万交保的法官,和上个月酒驾女开车撞警察害其截肢一案,当时裁定嫌犯交保的法官,竟是同一位。
上月16日,芦洲警分局交通分队陈姓警察,在执勤时遭到酒测值高达0.87的陈姓女驾驶,开车从后方猛烈撞击,造成他双腿粉碎*骨折,急救后右小腿截肢。新北地检署将陈女声请羁押,而王姓法官却裁定陈女10万元交保。昨日驳回检方声押,裁定吴嫌30万元交保的也同样为王姓法官。
新北地院对此则回应表示,案件不能以涉犯重罪就羁押,需考量是否有逃亡或其他要件。上述两案的状况并不同,虽由同一法官审理,但裁量上都有其依据,院方也会尊重检方抗告权的主张,只要接到抗告状就会立即送高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