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文君/高雄报道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于今日上午出动人力,针对旗山大沟顶太平商场同意搬迁及已安置户2户办理查估及搬迁等事宜,现场虽有其他住户围观及口头抗议,但执行过程大致平和,完成搬迁户以施工围篱隔绝,并张贴危险勿近及市府公物不得毁损之告示。市府承诺,一定会处理好住户的安置事宜,才会进行后续的拆迁动作。
水利局表示,旗山区太平商场的土地权属为国有,上方33栋建物依台南高分院66年判决“太平商场建筑物及一切设备归旗山镇公所所有。”现况建物使用迄今超过60年,且座落于浆砌石护岸上,基础板钢筋已*露、锈蚀,既有浆砌石护岸有塌落、土壤流失现象,经高雄市土木技师公会于104年、105年鉴定报告书载明:“建物结构不安全,修缮困难应拆除。”市府办理旗山二号排水改善工程将拆除太平商场危险建物,太平商场自救会于105年7月18日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地上物拆迁停止执行假处分案,经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于105年7月28日裁定“声请驳回”,水利局仍依诉愿法及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原处分之执行。
水利局强调,为了妥善照顾住户生活,水利局参照“高雄市举办公共工程拆迁补偿及救济自治条例”给予没有所有权的原承租户建物救济,加上人口搬迁、租金补贴及营业损失等,平均每户约可领70万元的救济金,目前已针对部分同意搬迁户发出1,520,935元救济金。同时,市府也针对中低收入户、弱势户及独居老人进行安置的工作,目前具资格的住户有6户,并有其他住户陆续申请中,只要福利身份符合,市府一定尽力协助安置事宜。
最后水利局也呼吁,目前市府已延长自拆奖励金申请时间至105年8月10日;如经详细查估,建物救济金额可能会再提高,请住户把握时间,以免丧失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