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保安大队第二中队小队长史云龙率警员高煌铭、戚文明、吴敏吉等4人,于105年8月1日在中山区民族东路、松江路口执行路检勤务,约22时05分发现1部自小客车忽快忽慢形迹有异,便请驾驶陈姓男子下车受检,另副驾驶座林女经警察以警用行动电脑查询,发现有毒品前科,遂询问林女是否仍有使用毒品,林女坚称没有还说让你搜呀!并主动出示随身物品,但却在警察检视时,故意用手遮蔽其包包内的奶瓶,仍遭警察看出该奶瓶已被改装成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林女矢口否认更一直辩称是奶瓶而已。
接着,警察告知林女如有违禁品请主动交出时,在旁陈姓朋友急忙撇清:“你配合交一交好了,我不知道你有带那个东西吔!”林女也称:“跟他没关系啦!”。但警方早在查获奶瓶吸食器时,已发现林女左手一直往身上塞东西,经警不断劝导,林女再三犹豫问:“拿出来咧?那朋友可不可以回去,那我呢?”似乎还想帮陈男脱身。经警告知程序后,林女终主动从裙子内取出1包黑*小包,内有1组安非他命吸食器及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2包(总净重3.56公克),并大方坦承毒品及吸食器是她所有,和陈男没关系。可是,经警方向陈男询问最近是否有使用毒品,陈男当场坦承在昨天及前天均有使用毒品,全案讯后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罪嫌将2人送办。
毒品不仅残害个人健康,也让家人、亲友伤心痛苦,更易引发犯罪问题。呼吁各界千万不要轻忽毒品的危害,并请多关怀周遭亲友,如有发现毒品相关物品或征兆,应尽速伸出援手使其远离毒海,必要时更可寻求警方等相关单位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