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不满肖像被使用 状告滴滴出行索赔126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5 13:34:01  评论(/)

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关于刘翔的配图微博,前奥运冠军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26万元。《法制晚报》(ID:fzwb_52165216)记者今天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翔诉称,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配图微博。微博内容先是介绍刘翔赛跑成绩,之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并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

刘翔认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刘翔系滴滴出行代言人或与滴滴出行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刘翔蒙受外界诸多误解,故起诉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6万元。

tags:状告   肖像   索赔   出行   刘翔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