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渔业署公文 护主权活动发言人啼笑皆非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5 17:57:30  评论(/)

渔业署今天发正式公文给登太平岛护主权船队中的“海吉利号”船长,公文指出,据媒体报道“海吉利号”有捕捞鬼头刀,要船长书面说明,活动发言人罗强飞表示,令人啼笑皆非。

因不满南海仲裁把太平岛裁定为礁,“海吉利号”船主郑春忠发起“登太平岛护主权”活动,包括“海吉利号”在内,有5艘渔船出航,并达到登岛目的,7月31日返回屏东盐埔渔港。

渔业署在活动期间及船队回航后,都表示“海吉利号”是活鱼运搬船,前往太平岛已违反规定,要依法罚款并吊销执照。

今天,郑春忠收到渔业署的正式公文,不过,收文者是船长李文腾,渔业署要求李文腾在文到5日内以书面说明,逾期依法处理。

渔业署在公文中表示,“海吉利号”是活鱼运搬船,依规定“不得从事特定渔业”,但,7月17日媒体报道,渔船前往南海海域时,将下网作业捕捞,7月22日媒体又报道,船长向媒体记者表示,有放绳捕捞鬼头刀,已违反“不得从事特定渔业”规定。

罗强飞表示,看到渔业署公文真的是啼笑皆非,渔业署说“据媒体报道”,到底是那家媒体报道也没说,“海吉利号”是搬运船不能捕捞,这些规定他们都知道;所以“海吉利号”并没有带捕捞渔具出航,回港时,海巡单位也没查到任何渔获。

罗强飞说,“海吉利号”是领航船,媒体都打电话给船长李文腾,船长代表船队发言,说的是船队有捕到鱼,并不是说“海吉利号”有捕到鱼,而其他4艘是渔船,都可以捕渔。罗强飞表示,所有的法令事宜,将交由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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