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美容院职员涉嫌以威吓手法迫使客人购买疗程的案件,早上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两名被告否认控罪。事主出庭作供时指,去年五月案发当日,在美容院完成通淋巴后,按摩师和第一被告凌碧宜不停向她推销价值一万五千元的保健疗程。事主指自己曾患乳癌,希望先咨询医生再决定。虽经多次拒绝,但她们仍然推销,令她感到好烦,最终同意签信用卡购买。到完成疗程后第二被告曾秋婷,再游说她加大额度。
期间凌碧宜指她信用卡额度不足为由,前后用了她两张信用卡,叫她签了五次帐。事主指签单时自己正接受疗程,美容房的灯光也昏暗,看不清楚签署的帐单是多少钱,之后才知道一共签了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