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百万连杀5人尸体藏6年 [有意思]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8 11:51:15  评论(/)

(图文无关)

今年6月20日,本报庭审直击栏目独家披露了济南一起尘封的刑事重案:男子何某被指控在20年前接连锤杀五人,并将五具尸骸藏匿在一栋居民楼内长达六年。

记者近日获悉,该案有了最新进展,济南中院重审案件后,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挪用、贪污公款,判处其死刑。

1996年12月,济南的王某、于某等五名男子,在两天内相继失踪。亲属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这五人间均有联系,有的是连襟,有的是同学,有的是朋友,而他们都牵扯进一桩百万公款失踪案。

1997年春,市民崔某与妻子婚后一直无房居住,崔某的同学何某热心地将天桥区一居民楼六楼的房屋,交给崔某夫妻居住,并不收房租,但条件是西屋必须上锁,不能住人。出生于1967年的何某,事发前是济南某单位的会计,为国家工作人员。

2002年,崔某与妻子闹离婚,搬离房屋,崔妻仍在原处居住。当年8月,崔妻的侄子对诡异锁闭6年的西屋好奇,找人打开了房间,发现屋内有一个土炕样式的水泥台面,其他并无异常。几天后,崔某接到何某电话,称从高架路经过时,看到西屋的窗户打开了,要求崔某一家立即腾房。

崔妻搬离后,何某回到这处房屋,并找人从室内搬出八个大包袱,掩埋在其他地方。周围邻居闻到异味并报案后,警方发现几个包袱内赫然是王某、于某等五人的尸骸。此时,何某早已不知下落。

其后,何某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9年,何某因涉嫌抢劫,在昆明被抓获,被押解回济。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认为,何某是进行了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百万公款。但在法庭上,何某本人矢口否认曾杀人,他表示,自己因觊觎百万公款,所以才在五人已身亡的情况下藏尸灭迹。

关系图

记者注意到,此次一审判决书中,法院依据相关多份证据材料,还原了20年前这桩骇人血案的过程。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2月初,被告人何某与其高中同学王某(男,殁年28岁)及王某的连襟于某(男,殁年29岁)预谋贷款,后王某骗取了其初中同学——A银行某支行副科长张某(男,殁年28岁)的信任,以办理贷款验资为名,通过张某的同事帮忙,将济南一家单位当时存在A银行的100万元公款取出,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股票,股票中签后退回余款99.7万余元。

同年12月16日,张某、王某将余款存入了B银行一张个人活期存折上。后来,王某以贷款验资为由要走该存折,并通过其高中同学——在B银行工作的李某(男,殁年26岁)帮忙使该款提前到账。同年12月18日,王某的朋友桑某(男,殁年26岁)等人,使用该存折先后从B银行两家储蓄所分别取款14.7万元和85万元,桑某将该款送至何某承租的天桥区一居民楼的出租屋内。

何某为占有该款,在出租屋内持铁锤猛砸桑某头部,致其死亡。后又将李某骗至此处,用同样的方法将李某杀害。次日上午,何某又在该处采用同样的方法将张某杀死。当日下午,何某先后将王某、于某骗至此处,继续采用上述方法相继将二人杀害。后何某购买砖、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在西卧室砌了一长方形池子,将上述五具尸体藏匿、封存于其中,并将西卧室锁住。后将该房屋借给他人居住。

2002年8月,何某发现封存尸体的西卧室被借住人使用,为转移尸体,何某当即购买了市中区一套房屋,并于8月22日将五具尸体转移至该房屋院内小房内埋藏,后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负案在逃。

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桑某、李某、张某、王某、于某均系严重闭合*颅脑损伤死亡。

其他证据则显示,何某在2002年逃离济南之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他还曾挪用、贪污公款。检察机关介绍,何某于2002年3月,将40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炒股谋取私利,2002年8月将上述公款中的131万元提取后携款逃跑。

济南中院认为,被告人何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及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一审判决,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

马丙亮律师介绍,宣判后,何某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tags:命案   手记   尘封   尸体   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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