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指被告不懂宣泄工作压力致向立会发恐吓电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08 12:18:37  评论(/)

一名男子年初向立法会秘书处,发放炸弹恐吓的电邮,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裁判官判刑时警告被告,判刑不代表事件完结,要被告和感化官好好合作,如态度欠佳可被视为违反感化令。二十三岁的被告曾子建,被控在一月十四日,向立法会秘书处发放虚假消息,诱使他人相信立法会大楼的厕所放有炸弹。警方当日接报进入立法会大楼搜索,未有发现可疑物品。

辩方求情时说,感化官报告及临床心理学家报告,对被告评价都是正面,被告有工作压力,不懂找适当渠道宣泄,由于他有听障,不懂和父母沟通,也不懂犯事后的法律效果,因此愚蠢犯案。

tags:恐吓   电邮   被告   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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