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极大地延展了人们生活交友的空间,同时,因网络的开放*、信息的虚拟*等特征,部分投机人员则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将自己包装成优秀人才以获得他人倾心,进而行诈骗之事。家住黑龙江的孙某在成都、合川等地借用“QQ”、“微信”等网络交友工具以恋爱之名诈骗数名网络女友财物共计42万余元。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常年奔波各地打工的孙某,闲来无事便爱上上网,找找朋友聊聊天,不管是熟悉的还是新认识的,只要愿意跟他一起分享生活的寡淡、闲谈人生的欣乐即可。2011年的时候,孙某来到成都谋生,通过“QQ”随意搜索结识了小敏,通过虚构的职业信息,再加上自己走南闯北的经历,孙某很快便赢得了小敏的芳心。随后,孙某屡屡谈及自己又在捯饬其他产业,让小敏感觉孙某很有上进心。双方交往数月后,孙某便开始编造自己资金流有困难等理由,骗取小敏现金10万余元。担心东窗事发,孙某离开了成都,辗转去了云南、重庆等地。
在合川工作期间,孙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小维,其故伎重施,在取得小维信任与之交往后,又编造因偷税、漏税资金被冻结等理由,骗走小维现金9万余元和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1年至2015年期间,孙某通过“QQ”、“微信”、“陌陌”等聊天交友工具,认识多名女*,其虚构自己从事建筑、投资等职业,以谈恋爱、结婚为幌子,骗取多名被害女*同时与其交往,在交往过程中,编造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被害女*钱财共计42.1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其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