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亲兄弟,却因母亲的骨灰大闹公堂。弟弟将母亲的骨灰刨出土,并将骨灰挂至树上,哥哥将弟弟起诉至房山区法院要求弟弟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此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哥哥称,我和被告系亲兄弟,被告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被告因母生病拒绝赡养,后母亲随我生活至百年。2012年,母亲去世后,我按照公序良俗将母亲进行安葬。不料,原告开车寻衅滋事冲撞灵车,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更令人发指的是,被告将下葬的棺材砸坏,将骨灰从棺材中取出,并拿着骨灰要挟村委会。今年,被告将母亲的骨灰放置破皮箱中,并挂至屋后的树上。被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令我不能容忍,给我和其他亲人的精神上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为了维护我的利益,现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1、赔偿我精神损失费5万元;2、赔偿母亲下葬棺材购置费2万元;3、归还母亲骨灰以便二次下葬入土为安;4、必须向我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弟弟辩称,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原告没有告知我母亲去世的消息,我才去拦截灵车的,我是为了看母亲最后一眼。后我将母亲的骨灰刨出土请出来,是为了完成母亲生前的愿望,要求将其骨灰放置家中供奉。原告可以到我家中祭拜母亲,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我提出反诉,因原告不通知我母亲去世,让我不能看母亲最后一眼,导致我不能尽儿子义务,送自己母亲,因此要求原告赔偿我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房山法院就此案已进行公开审理,择日将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