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城口法院受理了杨某申请执行新疆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杨某,女,家住城口偏远山区,家庭困难,丈夫在外务工,因工伤致九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中有两孩子正在读书。杨某说如果开学这笔执行案款没有到位,两个孩子只能辍学,家里再也拿不出钱来供孩子读书。
面对当事人生活的困境,执行干警知道只有这笔案款才能让这个家庭得以维持。为此,承办法官张鑫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履行义务。为帮助杨某要回案款,城口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利用“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新疆某公司在新疆铁门支行有上千万存款,为此执行干警火速赶赴新疆铁门关市,在到达新疆当日账户存款却被转走,只能划拨账户余额48000元。面临下差的标的款62000元,组织划款的分管领导魏启国、执行局局长王立成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新疆某公司办公地,但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不仅不配合执行履行义务还态度恶劣,由于执行人员过少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城口法院干警立即联系新疆铁门关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该局局长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派出司法警察前往该公司,在强大的警力威慑下被执行公司态度才得以转变,并自愿缴纳了本案下差标的款。本案历经波折终于执行完毕。
就在执行干警从新疆回到城口的第一时间,执行干警来不及休息,立即将案款整理出来准备交付当事人。但由于杨某腿脚不便,不识文化无法自行将案款所开具的支票兑现。城口法院院长田茂宏在了解情况后,亲自前往杨某所在的村委会送去案款,并看望慰问了杨某的两个孩子,鼓励他们好好读书。
领到案款的杨某热泪盈眶,两个孩子得知可以继续上学时也激动万分。杨某对前来采访的电视台记者说道:“如果不是法院的同志,我的钱是百分之百拿不到的,非常感谢法院的同志”。这是对法院干警最真诚的赞扬,也是对法院工作最高度的肯定,更是我们法官为民司法的源泉所在。
一个案件,历经7个日夜的奔波,覆盖7000多公里路程,从城口到新疆,从新疆到城口,再到杨某所在的村里,看似千里万里,路途迢迢,但就是这千万里中,我看见的是各个法院之间的友好相助,看到的是执行法官的责任心和为民情怀。 司法也是有温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