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持有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人员,可申请参加积分。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为落实差别化落户政策,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可积20分;每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单位宿舍和租赁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政策实施后,申请人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或就业地前往郊区,均可获得积分。
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与就学期间的社保和居住积分不累加。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介绍,积分落户指标设计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重点解决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员落户问题,让来京人员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