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没菜,我自己打点鱼吃吃,又不卖钱,这也犯法吗?不是卖不卖钱的问题,《渔业法》明文规定:不能毒鱼、电鱼!这样做严重破坏水生态平衡……8月11日晚19时39分,浮梁县王港乡港口村河边,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在耐心地向村民莫某某解答,也借机向围观的群众宣传渔政管理法律法规。
由于受利益驱使,有极少数人员用电捕鱼。为了保护昌江源头水生态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浮梁县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站和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开展巡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8月11日晚,等到19时许夜*降临,渔政管理和农业执法人员7人便从县城出发,驱车来到王港乡港口村大河边,将正在用电捕鱼的莫某某当场抓获。执法人员对莫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收缴了捕鱼工具。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坑口和洋湖河边蹲点守候,天气闷热,穿着不透气的高靴,忍受着蚊子、小虫的叮咬,很多人脸上、手上,到处是一个个的小包,又疼又痒,在河边一守就是6、7个小时,但大家毫无怨言,直到12日凌晨1时30分,确认没人捕鱼,大家才回家休息。(吴国庆 报道)
查获用电捕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