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前女子团体“星女F4”团员邱诗玲,于今年6月3日下午在租屋处巷口的车内吸食笑气,被警员拦查时拒检,还挥拳袭警,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北检讯后裁定妨害公务,考量她认罪且无再犯之虞,准以缓起诉2年,并罚款3万元,劳动服务60小时。
今年6月3日下午,民众报案指称疑似有人在车上吸毒,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和平东路派出所派员查看,发现35岁的邱诗玲在北市潮州街住处巷口的白*汽车内,手持气球,疑似吸食笑气。警方敲窗要求她下车接受盘查,邱女却欲开车离去。
处理的林姓警员见状,以警用摩托车堵在邱诗玲的轿车前,持枪托敲击车窗,再次要求下车受检。邱诗玲摇下车窗,队警察口出**言,并下车挥拳敲击林员的安全帽,随后遭上铐逮捕,被依妨害公务罪嫌送办。同时,警方也于车内起出疑似吸食笑气使用的气球与2只钢瓶。
邱诗玲受侦讯时表示,钢瓶内的气体是“氧气”非“笑气”,强调自己没吸毒、没犯法,不满警方为何拦查她,才会愤而动手,一切是误会。但警方表示,邱女已非首次疑似吸食笑气,曾于于家中吸食后出现脚踹邻居大门等夸张行径,令邻居与警、消单位不堪其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