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吴云富)自5月11日起,费县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专项行动集中统一行动,先后开展6波次打击危险驾驶专项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客车校车超员超速、危化品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392名酒后驾驶人,其中涉嫌醉酒驾驶121人。
在整治过程中,费县交警联合公安警、治安、派出所密切配合,以农村地区、国省道、高速公路为主战场,严厉打击酒驾、醉酒、毒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费县警方共出动警力3600余人次,路面检查车辆3万多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300余起,扣留机动车391台,查处涉嫌饮酒驾驶271起、醉酒驾驶121起,已有90名司机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被刑事拘留。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施行,继之前规定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入刑后,又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危险驾驶犯罪高发势头,强力震慑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