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气不过旁人的一句话,邹某一脚踹去踢断人家两根肋骨。日前,他为自己的意气用事付出了沉重代价,不仅支付了45000元的赔偿,还被大渡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完全没想到会这么严重!”邹某表示后悔不已。
事情起于邹某的侄子小李被丁某驾驶的小汽车轧伤了脚。邹某闻讯赶到现场的同时,丁某也叫来开出租车的朋友老罗,将小李抱上老罗的出租车让其帮忙送去就医。但小李的母亲坚持要求等“120”救护车送医,老罗就留下来陪丁某一起等,谁知一等就等出了事。
“没什么大事,你不是还买了保险的么。”就是老罗宽慰丁某的这一句话点燃了邹某的脾气,两人当即发生争执。邹某乘老罗坐在路边石阶上休息之机,一脚踹向他的背部……就是这一脚,竟致使老罗左侧第10、11肋骨骨折!后经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伤人当天,邹某就到派出所自动投了案。后来与老罗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一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45000元,老罗表示了谅解。
日前,大渡口法院作出了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邹某希望用自己的事例警示大家,切莫一言不合就一时冲动,否则后果很严重后悔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