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亲”说的是祖父母对孙子的疼爱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父母对子女,可88岁的原告李秀珍却将孙子李永安告上法庭,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7月28日,宾川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到金牛镇江干村委会巡回审理了这起发生在祖孙之间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邀请了江干村委会村组干部和部分群众旁听。原来祖孙二人的纠纷起因是因为华丽高速修建过程中,因占用被告李永安现在经营管理的0.6亩土地,按每亩6万元的征地标准补偿了3万元,被告李永安将补偿款领回后,原告李秀珍认为被征用的0.6亩土地系其承包经营,因其年老体弱而交由孙子李永安经营管理,这3万元补偿款应归其所有,向孙子索要未果,遂对孙子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李永安认为祖母李秀珍平时的生活是由其照顾,这0.6亩土地也不是原告的承包面积,而是他请人开挖的,征地补偿款应由他享有。
庭审中,祖孙二人虽然表示同意调解,但却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法官在休庭后组织村组干部就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座谈,村组干部表示法院巡回审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件,有很好的教育意义和影响。法官离开后,村干部又做祖孙二人的调解工作,孙子李永安同意每月支付给祖母李秀珍生活费500元,李秀珍向法院申请撤诉。
7月29日,原告李秀珍将撤诉申请交到法院,同时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经法院审查,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同意其撤诉,并决定同意该案诉讼费免交。
一起发生在祖孙之间的纠纷在法官和村组干部的努力下,圆满解决。
(作者单位:宾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