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速快,导致交通意外频传,为降低国道肇事率,交通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9月起车辆行驶于国道或快速道路时,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下交流道插队”,将加重罚金至6,000元。而大客车事故部分则以国光客运、统联客运最多。
考量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是常见的肇事原因,交通部修订交通安全规则,自9月1日起,驾驶人在国道或快速道路行驶时,若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将加重处罚,罚款将从600元至1,800元提高为3,000元至6,000元;下交流道时未依规定而插队,罚款也将提高为3,000元至6,000元。
而超载乘客或货物也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交通部同时研拟在国道地磅区等地点增设拦查点,游览车及大客车须配合拦查,并检附4个月内的保养纪录,未接受拦检或无检附保养纪录,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开罚3,000元至6,000元。
另外,依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大型车辆行驶于最高速限每小时90公里以上的路段,若速率低于每小时80公里的较慢速车辆,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内侧车道除了为超车道外,在未塞车时,得以该路段容许的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违规者最高可罚6,000元。
高公局提醒,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应保持行车安全距离,小型车应与前车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离,也就是当时速为100公里时,与前车须有50米的差距;大型车则是“速度减20”,当时速100公里须保持80米以上;同时应留意轮胎胎纹深度,若不足1.6公厘将被罚3,000至6,000元,1个月内复验仍不合格,可吊扣牌照。
另外,根据公路总局近5年内游览车及公路客运等营业大客车事故统计资料,游览车事故有2家业者发生3次、17家业者发生2次、124家业者发生1件,其余796家业者近5年均无伤亡的交通事故;至于公路客运部分,以国光客运28件最多、统联客运17件,其次依序为桃园客运10件,阿罗哈客运8件,三重客运、和欣客运各7件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