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近日,一则学生假期留校身亡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的两名大三学生,从图书馆返回宿舍时,不幸触电身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来看一下事情的起因经过。
8月8日,雨停了,徐州工程学院城南校区,积水逐渐退去,水泥路面重新*露出来,淤泥还未干透,一地的灰黄颜*。靠近学校北门的一段路面,被警戒线围成一圈,向里望去,有一副眼镜和一把仰面朝天的雨伞。而雨伞和眼镜的主人,却再也不能回来认领。
8月7日晚,在一场袭击整个华东地区的强降水中,徐州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的两名大三学生,从图书馆返回宿舍,在趟过这片积水时意外去世。初步查明,事发系因地下电线经暴雨浸泡漏电,导致其触电身亡。
记者采访获悉,由于暑期并非正常学习时间,不少高校给予留守族的看护十分有限,其中一些学校甚至会在放假前,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类似责任书中的免责条款,实际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放假期间,学生在校园内出现意外,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案例
学生骑车校内身亡校方协调解决
今年7月11日晚上8时许,云南一家高校的学生小伟(化名)骑电动车准备出学校时,为避让一辆机动车时摔倒,电动车也冲出了数米远。由于其胸部受伤严重,经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分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晚10时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经过协调,死者家属与学校就善后及特殊困难补助等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私下已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