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租宝案 26 人被移送北京审查起诉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6 20:32:05  评论(/)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e租宝案有了最新进展,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同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e租宝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翻译的权利。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权利如下:

一、对于检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被害人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有要求翻译的权利。

tags:移送   北京   起诉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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