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也可以请婚假、产检假、陪产假等,别让自己权益睡着了。劳动部昨公布修正“雇用部分时间工作劳工应行注意事项”,雇主应给予部分工时劳工婚假等假期,依每周工时占正职劳工时数比率给假。
劳动部劳动条件司科长杨玫莹说,配合法定工时今年从双周八十四小时缩减为单周四十小时,修正婚、丧、事、病假计算方式,应按劳工平均每周工作时数除以四十小时,乘以应给请假日数,再乘以八小时。
例如劳基法规定婚假八天,如果打工族每周工作二十小时,就可获三十二小时婚假。昨天也新增“谋职假”规定,打工族同样按比率给假。
不过,工商界并不乐见。工总秘书长蔡练生说,执行上会有问题;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接受采访时说,“把企业都赶走好了!”林伯丰说,政府不解决问题,反逆向操作,对经济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