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腹泻!食品添加芦荟素 明年起限量十毫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7 15:02:39  评论(/)

记者陈钧凯/台北报道

国内保健食品、饮料、食品锭剂和胶囊,常添加芦荟,但过量、长期吃,恐致严重腹泻,补过去没标准的漏洞,卫福部食药署今天正式预告订定“食品原料‘芦荟’之使用限制及含芦荟食品之标示”草案,限制芦荟素每日不得超过10毫克,自106年1月1日起实施,违者最高可罚300万罚款。

食药署食品组简任技正曾素香表示,芦荟在国内常被用于胶囊、锭剂或饮品当中,如果过量可能导致严重腹泻,对怀孕妇女也有可能引发子宫收缩的风险,因此预告中全面规范用量及标示,并要求加注警语。

曾素香说,未来业者使用芦荟需确实经完全去皮后才能加工使用,且芦荟产品的使用量,以芦荟素计每日不得超过10毫克。

另外,含芦荟的产品应标示“不建议经期、怀孕或哺乳期妇女、12岁以下孩童、肠胃不适、腹痛患者及肾病患者食用”或同等意义字样的警语;只有芦荟产品所含芦荟素含量低于0.1毫克/公斤者,得免标警语。

曾素香说,一旦新规定正式上路后,被查获不符合规定者,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开罚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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