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状况住嘉明湖山屋 林务局祭出停权处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18 11:22:15  评论(/)

住嘉明湖山屋要事先登记,如特殊状况要临时入住山屋,林务局将祭出重罚,加收50%手续费,并且停权处分。

林务局台东林管处表示,嘉明湖步道自去年4月1日起,进行总量管制,及执行入住山屋收费制度,大多数山友均能配合同时也有不少山友利用非假日登山,分散假日人潮,享受宁静的高山景观。

今年7月1日起,更进一步管制,凡当日往返嘉明湖的山友,须事先申请,服务站不接受申请。

不过,最近台东林管处发现有少数山友,未事先申请山屋住宿证,却因单日往返嘉明湖未及返回、或因其他特殊状况入住山屋,不但造成山屋管理人员的困扰,也影响其他依规申请者的权益。

台东林管处长刘琼莲表示,为遏止这种现象,林管处持续于服务站严格执行查核工作,凡经查核不符规定者,严禁入山;从8月14日起,若未经申请、然因天候或其他特殊状况不得不入住山屋或营地者,除需补缴住宿费用,并加收50%手续费外,并祭出停权处分。

台东林管处再度呼吁,凡需入住嘉明湖国家步道山屋及营地、或有少数山友需经嘉明湖前往南二段玉山国家公园范围,也务必事先申请、取得住宿证才可进入,请山友及登山团体配合。如有相关问题,请于上班时间电洽台东林区管理处 (089-324121转715)。1050818

tags:林务   处分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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