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会今天三审通过“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条例”,要求工程需做透水保水设施,以避免极端气候强阵雨酿水患。
市议会今天审议通过“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条例”,以因应气候趋向极端变化,避免因出现短时间强阵雨,让市区下水道系统难以负荷引发积淹水。
为减缓下水道系统负担,新法公告实施后,将要求公共或私人工程未做好透水保水设施维护管理或拒绝水利局人员抽查,最高可开罚新台币10万元。
虽然议会三审通过法案,但李婉钰批评此一自治条例是个空泛的的法案,并未说明适用何种地区。新建筑物已有“建筑技术规则建筑专章”规范,不须另订法规,但条例也未提及旧建成区、旧建筑物应如何透水保水。
她说,道路分隔岛、路面、行人道等社区,是最容易增加透水及保水地区,但条例内容却将“车行道路”部分删除。她建议订定管制分区分别订定透水保水的管制目标。未来等法案公布后,将提起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