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葵公路星期二发生的致命车祸,涉嫌在意外后不顾而去的三十六岁私家车男司机,被警方落案起诉四项罪名,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意外发生后无报案、驾驶无有效行车证的车辆及自称三合会成员等,下午在荃湾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三,以便警方安排认人手续。辩方申请保释,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一旦定罪相信可能判处长期监禁,若批准保释,有理由相信被告极有可能不依期归案,因此拒绝。
案发在星期二清晨四时许,一辆私家车在青葵公路与一辆电单车相撞,五十二岁电单车司机死亡,私家车司机离开现场。警方次日在元朗横台山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