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轻微事故之后,若是坚持不挪车并且造成了交通拥堵,交管部门将要动真格的了。市交管局昨天表示,将依法加强未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挪车并造成拥堵的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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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出轻微事故不挪车导致拥堵要处罚”的规定自2007年北京交管部门开始推行交通事故自行快速处理时就已经写入了明文,不过,在实践中,一些小剐蹭而不挪车的司机还是能经常逃脱处罚。交管部门的统计显示,北京交通近年来的拥堵原因中,21%的拥堵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交管部门强调,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取证,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对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处以200元罚款处罚,记3分;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一并处罚。
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应当固定证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但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或事故当事方存在“机动车无号牌的、驾驶人无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