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为惩罚虐狗男子,使用了*身示众等手段。四川启明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乔伟称,志愿者此举虽然不妥,但也是不得已为之。烈日下,一名男子瘫坐地上,**。在他两旁,一名男子用棍子抵住其下颌,另一男子一把揪住其头发。四周,多人举着横幅,谴责*身男子。
昨日,上述视频在网络流传。新京报记者获悉,事发四川成都龙泉驿区十陵镇。事因*身男子拍摄虐狗视频,并网络传播牟利。当地动物保护志愿者,将其抓获并游街示众。
网络配图
成都宠物休闲群拥有两百多名成员,聚集了大量的当地网友,群主大手牵着小手非常活跃,不时传送一些小视频,并向群成员炫耀。
警方表示,正对涉事志愿者进行调查,目前还未处理。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称,由于何为虐待动物等概念还未有定义,人权与动物权间的平衡关系也未理清,因此目前动物保护立法,尚不具备可操作*。而这些志愿者当街打人,并且持有器械,涉嫌寻衅滋事。
此外,一些志愿者在其赤身*体情况下,将殴打过程拍摄并上传,涉嫌侮辱罪。罪名成立且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