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改革咨询将于下月中截止,香港证券业协会主席缪英源指,协会不反对相关的咨询建议,虽然建议新增上市监管委员会(LRC)及上市政策委员会(LPC),有市场人士认为会削减上市委员会的权力,但缪英源认为,LRC主要处理上市公司的“合适*”问题,可将上市个案分流,上市委员会可更快处理没有“合适*”问题的项目。缪英源指,在现行的机制下,上市委员会处理的九成个案是不存在合适*问题,分流后可加快上市效率。
至于有市场人士认为改革机制将削减港交所在新股上市的话语权,但缪英源认为假如公司在合适*出现问题,证监会一向有权否决公司上市,而参考大部分成熟市场的例子,上市控制权均是受当地证监会控制。
对于“啤壳”问题,缪英源认为是供求问题,上市越来越困难,上市公司就“有价”,假如证监会以“监管为本”收紧管治,根本不能解决问题。所以他认为在上市改革上,应是加强披露,与海外的方向、原则接轨,才可以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