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还是亲生女 赢得生父退伍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3 07:31:14  评论(/)

云姓陆军退役准尉过世后,台湾没继承人,在大陆的女儿因随继父改姓岳,向国防部申请支领退伍金遭拒。岳女在台提告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国防部败诉,应给付岳女五十五万余元其生父的退伍金,全案可上诉。

岳女指出,父亲到台湾后,母亲在大陆因生活困顿改嫁,她改从继父姓,但没被继父收养。她说,大陆人民有权改变姓氏,并非改姓就表示和生父没亲属关系,且嘉义地院已裁准她继承生父遗产。

陆军司令部质疑,岳女申请时检附的两份亲属公证书,生辰不同,难以相信真实*。此外,云姓男子亲弟曾申请剩余退伍金,那份公证书并未写到云有女儿。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查出,嘉义地院调查中曾向云确认过岳女是他女儿,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并未规定结婚就应收养配偶的前婚生子女,判陆军司令部应给付五十五万四千两百一十八的退伍金给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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