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在板桥区开设美术短期补习班,指导小学、国中生绘画,他曾传讯女学生“要赚外快,再跟我说”,又锁定班上一名个*文静、内向的女学生,从国小5年级开始对她舌吻、抚摸**、拉着女生的手抚摸自己**,后来更强逼**,新北地检署依妨害*自主罪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51岁李姓男子是该间美术短期补习班绘画老师兼负责人,从2012年11月开始,他就锁定班上一名年仅11岁的国小5年级学生,在众人放学后,将她留下来,强行舌吻、**,还放**给小女生看。
小女生平均一个月被李姓男子**4次,等她上了国中,李变本加厉,企图**,时间一直到去年6月底为止。2013年年底,李姓男子拿出*感内衣要小女生穿上,表示要帮她拍*感照片,答应的话一次就给500元;但小女生拒绝,并没有换上。
小女生来自单亲家庭,母亲独自抚养她与姐姐,她觉得母亲偏心,对姐姐比较好,加上个*内向、缺乏自信,又害怕增加自己在母亲心中的负面形象,始终没有告诉母亲;另外,因为她很喜欢画画,虽然遇害,仍为了学画画而继续上学。
去年8月,李男传LINE给班上另一名女学生“一小时2000,跟男生出去一小时…应该是**吧…有朋友或你要赚外快,再跟我说”,遭女学生报警提告,因罪嫌不足,检方不起诉,但警方却因此访查班上女学生。
该名被**、*侵未遂的小女生直到警方访查,才说出李男子恶行。母亲相当心疼,出庭证称李曾致电给她说被告是冤枉的,请相信他,若警方调查希望帮忙说好话;李还曾谎称是女儿亲戚,打电话到另一间补习班询问女儿行踪,该补习班觉得奇怪而告诉她。
检方侦讯时,小女生清楚说出遭到侵害的细节与过程,但因次数太多,时间无法清楚记忆,仅指出一个月平均约4次;而李姓男子矢口否认**、*侵,另外也拒绝测谎。
检方认定,小女生与李男无怨无仇,不致于恶意诬陷老师,由她的证词加上李的各种作为,认定犯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