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打手机转走他人银行卡内三万余元,大理一女子被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3 16:45:15  评论(/)

为了支付方便,很多人都将支付宝、微信等与银行卡绑定在一起,没想到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了。

2015年12月26日晚,被害人马某在网吧翻看手机时发现自己并没有消费,可是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的34500元被人分十三次转走了,连忙打电话进行了报警。

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进行了勘验,制作了现场平面图及照片,并根据马某陈述的前一天曾将手机借给同在一家网吧上网的何某打电话等事实,锁定了何某存在犯罪嫌疑。随后,民警根据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另一家网吧上网,随后将其抓获,何某对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被告人何某经常在大理市下关镇某网吧内玩游戏,认识了同样经常在该网吧内玩游戏的被害人马某,在看马某玩手机时记下了他手机所绑定的银行卡的支付密码。2015年12月25日21时至23时23分,被告人何某在网吧内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先后十三次擅自使用被害人马某手机上的支付宝和微信,将马某绑定在支付宝和微信上的工商银行卡内的34500元盗走。

何某被抓获后,其家属代其将被盗的34500元赔偿给被害人。

大理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人民币3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提示:平时要注意保管好银行卡支付密码,不要在手机里保存身份证、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如果手机号码绑定了支付宝,或者微信绑定了银行卡,一旦手机丢失应立即向银行方面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单位: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tags:大理   银行卡   女子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