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树权责归属不清 新店长春里求公所协助整治绿癌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3 18:21:48  评论(/)

▲路树权责不清 新店长春里整治绿癌恐求助无门新北市新店区长春里新坡一街上的绿地旁,原本种了桂花及灌木等植物,最近却被有“绿癌”之称的“小花蔓泽兰”入侵,里长向区公所求救,没想到区公所却表示路树权责归属不清,无法协助整治,让里长相当无奈。

整片桂花及灌木,看起来生意盎然,但其实里面已经遭到素有“植物杀手”之称的“小花蔓泽兰”入侵,它们会将植物覆盖缠住后,造成桂花及灌木无法得到充足光照,最后枯萎死亡。

当长春里长李传杰发现“小花蔓泽兰”侵袭绿地,多次向区公所反应,希望能协助修剪路树、整治绿癌问题,但区公所却表示路树“权责归属不清”无法处理,卸责的态度让里民好生气、里长好无奈。

长期以来,台湾路树照护责任归属不清,常常让基层里长倍感挫折。其实根据民国102年6月19号发布的“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第2条规定,路树主管机关为新北市农业局,并将权限委托区公所执行。对此,里长表示将继续要求新店区公所,负起新坡一街路树管理之责,还给居民原有的美丽环境。

tags:新店   权责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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