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4女生 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Anyelse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4 08:58:06  评论(/)

法律法规网综合:小学教师**4女生小学教师**4女生被判刑十年~记者22日从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9日对彝良县洛泽河镇原教师张某全**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张某全在彝良县洛泽河镇某乡村小学任教期间(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7日),利用在学校教室内给学生上课的机会,以检查李某、张某某、王某某、陶某某(四受害人均为女生,皆出生于2005年以后)作业为幌子,与上述被害人相邻而坐的时候,强行对被害人张某某、陶某某各实施**一次;对被害人王某某、李某实施**多次。被告人张某全还以指导王某某、李某做作业为借口,在其办公室内用同样方法对王某某、李某各实施**一次;在教学楼二楼的阳台上对李某实施**一次。事后,被告人张某全偶尔给予被害人王某某、李某等人1元至10元不等的现金或以告发即不允许被害人读书进行威胁,防止被害人告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四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对四家各种经济损予以赔偿。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某全自愿分别补偿每家全部经济损失各10000.00元,并委托法院工作人员从其住房公积金中代扣履行。

据了解,案发后,事发小学的三年级学生已经转到小学本部上课,镇里也从其他小学调了一名女教师到事发小学上课,并安排了一名生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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