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已公告调涨未来3年房屋税,市议会议决要求调整取消,市府今晚表示,既已完成公告程序,依法执行。
台南市议会临时会今天闭幕,市议会19日进行房屋税调涨的专案报告,当时有百余名市民到场陈情,要求调涨合理,不应回推15年的老旧房屋。
台南市议会议决,请市府取消“90年7月1日以后新建屋、增建屋都纳入房屋税调涨范围”的决定;及1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使用执照之房屋,不得调整房屋税。
台南市政府表示,市议会的议决,没有法律拘束力,台南市房屋税已完成法定公告程序,依法执行。
台南市未来3年房屋税平均调幅67%,对象是民国90年之后使用的房子,106年调涨54%,107年调涨65%,108年调涨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