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侯友宜等出席新北市首创电子烟立法纳管宣示记者会。针对电子烟产品的泛滥,新北市为弭补现行法令不足,首创电子烟立法纳管,副市长侯友宜指出,该草案已于8月16日市政会议通过,将送市议会三审,最快明年上路。
侯友宜强调,新北市除率先全国制定“新北市烟品及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不得于高中职以下校园内使用电子烟外,更宣告9月1日起,全市336所高中职以下校门口、家长接送区及周边人行道全面禁烟,营造“无烟校园”的学习环境。
侯友宜表示,由于电子烟不属于烟害防制法所定义的“烟品”,以致学校对查获学生持有或使用电子烟,大多只能当成违禁品没收或以校规处置。因此以自治条例明定,校园内持有、使用电子烟,以及供应给未成年者订定罚则,如消费者对于出示辨识年龄证件有拒绝、规避或妨碍的情形,涉及刑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卫生局指出,除了校园内立法纳管,也宣告9月1日起全市213所国小、62所国中及61所高中职校园周边人行道、家长接送区及校门口全部禁烟,让学校内外成为真正的“无烟校园”,公告后将提醒民众遵守,违者依法处新台币2,000元到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