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法院受理通海县首例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云南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4 22:05:13  评论(/)

近日,通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吴某某诉称:其经营网上商城,被告李某某从事红酒经营。2016年7月13日被告通过网络平台找到原告联系方式,打电话与其洽谈相关合作事宜,双方于次日通过传真方式签订了《网站广告位租赁合同》。原告在合同签定后依照合同要求为被告设计广告,履行了其需提供的服务,但被告一直拖欠网站广告位租赁费60000元。原告曾多次打电话索要,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现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其网站广告租赁费60000元及违约金8000元。

该类型案件在通海法院属首例,现已移送河西法庭审理。

(作者单位:通海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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