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被发现涉嫌吃保育类绿海龟的澎湖县消防局3名消防员,日前传出其中被羁押的2人已分别以20万元及15万元交保,全案经澎湖地检署调查后侦结,将3人以及货主胡姓渔民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提起公诉,并针对消防员身份建议求处重刑。
今年6月初,澎湖县吉贝岛传出吉贝消防分队小队长等3名消防队员,以每只3000元代价,向胡姓渔民订购保育类绿海龟,并肢解熬煮“龟鹿二仙胶”进补,其中涉案的陈姓队员及卖龟的胡姓渔民均坦承犯行,分别被裁定以10万元、5000元交保。另吉贝分队王姓小队长、程姓队员2人则因否认犯行,遭到收押禁见。
上月6日,检察官认定相关人证及物证已详加调查,无勾串共犯、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谕知2人分别以20万元、15万元交保。事隔月余,2人交保后传出已在上月22日,取得县府的复职派令后复职,改调湖西和西屿分队服勤。
目前全案经检方侦办之后,24日侦结起诉4人,因胡姓渔民坦承不讳并协助调查,检方依职权为其求情轻判,陈姓队员则建议适当量刑,而王姓小队长、程姓队员因犯后态度不佳,建议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