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姓女子嫁进陈家,丈夫忙于事业,由她悉心照顾婆婆、儿女,89岁婆婆过世后,却遭小姑指控“没有每一分每一秒照顾好我母亲”,提出过失致死、伪造文书、侵害尸体等告诉;钟妇出庭称多年来尽心尽力为陈家付出,婆婆死后依程序火化,对小姑指控感到十分无奈,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
新北钟妇嫁给陈姓丈夫30多年,生下一男一女,一家四口与公婆同住,家里都由钟妇一手照料。小姑质疑钟妇“没有每一分每一秒照顾好婆婆”,更怀疑她担心涉及过失致死,与医生串通窜改母亲死亡时间,对钟及医生提出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等告诉。
今年3月初,检察官要求遗体不得火化,解剖时请小姑到场,她却以时间不方便、不希望到场等理由推托,只有钟妇在旁陪同;经法医解剖鉴识,认定死因是自然病死,并无人为因素介入,因此将遗体发还。
钟妇与丈夫讨论后,偕同儿女完成婆婆后事、火化;但小姑又不满,认为火化遗体没有经过她同意,再对钟妇及侄女提出侵害遗体告诉,却不告大哥跟侄子。
钟妇出庭证称,她尽心尽力照顾婆婆、处理后事,被告十分无奈;检察官传唤小姑,询问母亲平时有什么疾病、身体状况如何,小姑一问三不知,只一再指责“大嫂没有照顾好我母亲”。检方认定全案均为片面指诉,没有积极证据,均罪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