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讯,江苏《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江苏3岁以下儿童应由父母一方留家照顾,不满16周岁的儿童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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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调查显示,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方面,3岁以下儿童应该与父母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顾,通过签订监护责任书、委托临时监护等方式,确保不满16周岁的儿童不得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