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家长会拟提告 PO网女子:放过我 别再讲了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6 14:57:08  评论(/)

新北市李姓女子搭乘台北捷运,呛2名北一女学生未主动让座,并把学生拍照PO网。北一女家长会已议请律师事务所追究李妇的法律责任,律师周武荣今天透过脸书声明指出,李妇的言行触犯个资法、妨害名誉。李女听闻遭提告,仅回应,“事情已经落幕,放过我,不要再讲了!”

李姓女子在新北市新店区经营糕饼店,这两天店门深锁,并未营业。今天中午她对记者表示,事情已经落幕,希望大家不要再关注,语气间透露无奈。

●律师周武荣声明如下:

一、针对李姓女子,关于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级中学两名学生,于捷运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动让座,擅自于脸书上发送学生照片,发言“这是谁家女儿该作鸡吧”、“穿北一女制服却不给小朋友让座真是可耻”!

二、该等言行恐已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刑事妨害名誉罪责,并有损及北一女校誉,李姓女子于发言后,非仅未诚心反省,竟仍托词“作鸡,是说鸡孵蛋”等语,又提及未让座是可耻,再触犯妨害名誉罪!

三、案经北一女家长会,议请本所追究李姓女子前揭不法行为,提出严正抗议并同时于先行告发后,待两位学生及其家长,决定是否补正告诉!

四、本所担任北一女法律顾问,尔后再有任何损及北一女及其学生之不法情事,定当依法追究民刑事责任,绝不再容忍宽贷!

tags:家长会   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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