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贩卖学生信息获刑贩卖学生信息获刑事件始末~非法获取、购买200余万条学生及家长信息,除了定点向家长群发广告,还在赶集网、58同城等网络平台出售。记者昨天获悉,在北京某培训学校、某教育公司工作的杨某、徐某等6人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处1年3个月、半年及缓刑一年等不同的有期徒刑。
伪基站案牵出大量家长信息
刘女士的儿子现年10岁,就读于北京昌平区沙河的一所小学。刘女士告诉办案人员,她从2005年开始使用一个北京移动的手机号码,印象中只在学校的登记册里登记过,在公开场合从来没有公布过这个手机号,可是从2010年儿子开始读小学起,她就总是收到关于教育培训、诈骗、代开发票的广告,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直到北京海淀警方后来在侦办一起伪基站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电脑中存有刘女士和大量家长信息,于是逐一开始排查,进而查到了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卷入其中,控制了杨某等6名嫌疑人。
6人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北京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6人均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6人的表现均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分别判处杨某、徐某等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半年,并缓刑2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处1.5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