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长李世昌疑涉贪污案,27日凌晨遭到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警政署长陈国恩获悉后,表示震怒与痛心,并已下令将李世昌停职处分。
检方初步查出,李世昌4年前担任高市府警察局行政科专勤组长期间,疑涉向电玩业者受贿约新台币700多万元,25日由高雄地检署及法务部廉政署约谈,26日清晨声押获准。
内政部警政署说,陈国恩震怒与痛心,本于“不掩饰、不庇纵”决心,指示政风室确实掌握案情发展,并适时对外说明。
李世昌已被要求调任为非主管职,并即予以停职静候调查,严厉追究涉案及相关人员考核监督不周行政责任,陈国恩指示全力配合检察官指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