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女病人出院后需继续接受医学监察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7 10:51:13  评论(/)

香港首宗外地传入寨卡个案的三十八岁外籍女患者,在联合医院隔离一日后,昨晚出院。卫生防护中心解释,女病人本月二十日起出现病征,在二十四日采集的血液样本,次日验出含有寨卡病毒,但病毒量低。根据海外临床经验及科学证据,血液中的寨卡病毒,一般会在病人发病后五至七日内消减或消失。防护中心又强调,与医管局一致认为,当病人在确诊后采集的血液样本,经测试对寨卡病毒呈阴*反应后,在主诊医生判断病人的临床情况许可下,方可完成隔离出院。

防护中心指,女病人出院后,她本人、同行外游人士及家居接触者,继续接受医学监察,并需要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直至返港满二十一日,以及注意安全*行为。如有需要,会再验血。

tags:出院   监察   接受   医学   女病人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