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两甲子 中华邮政承载人民信赖大家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8-28 09:00:18  评论(/)

邮政风华专题中华邮政已走过两甲子,跨越3个世纪,改制公司13年来,持续推动业务创新,愈来愈活泼,至今仍是承载人民信赖的大家庭。

中华邮政的历史,要追溯到清光绪14年,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发布“台湾邮政条款”,并在台北府城设置台湾邮政总局,发行邮票,收寄民间邮件。

甲午战争后,西元1895年,日本在台湾设置野战邮便局,隔年废止野战邮便,接续办理普通邮政。

清光绪21年,英人赫德时任清廷海关总税务司,拟具开办新式邮政的章程,总理衙门在清光绪22年奉准开办“大清邮政官局”,由赫德兼领总邮政司综理开办邮政事务,是现代邮政的开端。

现代邮政设立之初,由海关税务司兼管,清宣统3年邮政始脱离海关,由邮传部接管,并设立邮政总局。

民国元年邮传部改为交通部,“大清邮政”也改为“中华邮政”。

民国19年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民国24年邮政法公布,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改名为邮政储金汇业局,隶属于邮政总局,同时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25年邮政法施行并订定“邮政规则”,确立邮政事业发展的基础。

民国35年台湾邮电管理局成立,民国38年4月1日,奉准分设台湾邮政管理局与电信管理局,同年邮政总局及邮政储金汇业局自大陆迁台。

民国69年9月1日,邮政总局因应业务发展及加强经营管理需要,将辖属台湾邮政管理局改制为台湾北、中、南三区邮政管理局。

因应市场竞争及突破邮政经营限制,民国91年7月,邮政法修正完成,并在隔年1月1日,邮政总局正式改制为交通部100%持股的国营“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型态由政府机关改制成国营事业机构,概括承受改制前邮政总局的资产、负债,并持续经营原有业务。

民国96年2月9日改名为“台湾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后因邮政政法修法程序未完成,民国97年8月1日,再依法回复法定名称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邮政公司化后,经营走向企业化,现任董事长翁文祺2014年上任后,在翁文祺推动一连串邮局形象改造计划,“擦亮招牌”成为首要任务,将上千老旧邮局招牌全更新,且将以往传统旧式灯管,换成较环保且更明亮的LED灯,让邮局名符其实变成“亮点”。

近几年,中华邮政更致力于局屋改造及资产活化,招商合作对象有旅馆、速食业及超商等,并从2014年3月,推出首波邮政LINE贴图,至今已有五波图案,拉近与众的距离。

中华邮政至今已128年,走过两甲子、跨越三世纪,历经数次组织变革,目前是个拥有2万6000多名员工,在全国各乡、镇、市、区及离岛超过1300个据点,为全国民众提供邮务、储汇、寿险的普及化服务,近两年还透过邮局通路,协助各地小农销售农产品,是个承载人民信赖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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